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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五要五不要” 广东召开现场推进会推动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

作者:高书一
2021-12-06
农业新闻

近日,广东省乡村民宿发展现场推进会在清远召开,总结交流广东省乡村民宿发展的经验做法,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前,参会人员实地参观考察了清远市的4种乡村民宿发展模式。会上公布了首批20个乡村民宿示范镇和92个乡村民宿示范点,启动了广东“向往的民宿”大赛和“寻找最美民宿”活动;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分别与广东省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清远市与相关企业签订乡村民宿招商协议。

乡村民宿成广东农文旅融合的“名片”

近年来,广东省各地依托资源禀赋、区位优势、产业基础,积极拓展农业农村多种功能开发,推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据统计,目前,全省累计创建全国休闲农业示范(重点)县(区)11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42个、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点)604个,培育乡村民宿6628家,涌现了一批规范化、特色化、品牌化的乡村民宿经营点,形成了广州从化和增城、深圳大鹏新区、惠州南昆山和双月湾、清远清新清城和英德、汕头南澳县、阳江海陵岛等乡村民宿集聚区。

乡村民宿作为集住宿餐饮、旅游观光、户外拓展等为一体的“农文旅”综合体,更是“美丽乡村”转化为“美丽经济”的主动力。以清远米墅稻田野舍温泉共享营地民宿为例,每年为当地群众带来工资收入约180万元、带动周边农户售卖农产品收入约66万元,为当地村小组每年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土地租金、入股分红)约20万元,为当地村的村民每年增加房屋租金(分红)收入约10万元。

与此同时,发展乡村民宿还是倒逼乡村建设提质升级的重要载体。如惠州博罗县上良民宿是在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工程中打造的乡村民宿,经过5年多发展,民宿服务质量越来越来好,年平均入住率达到了70%以上,促进了村集体增收和农民致富,也为村庄环境持续改善提供了资金保障。

广东乡村民宿的“基层探索”

在广东,不少地方在乡村民宿的发展作出了积极探索并取得积极效果。如清远市充分发挥生态区位优势,构建起乡村民宿发展长效机制,依托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大力发展乡村民宿等新产业新业态,探索推进“酒店+村集体+乡村民宿”“景区+村集体+乡村民宿”“农民合作社+乡村民宿”“现代农业+乡村民宿”等联结发展模式及“532”利益联结机制促进村集体增收和农民致富,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增添了强劲动力。目前全市有乡村民宿890多家,呈现出多点开花与集群发展并存的良好态势。

广州市增城区则坚持把民宿产业纳入乡村振兴和全域旅游发展大局进行科学规划,通过实施“万家旅舍”计划,盘活闲置农房资源,引导民宿产业品牌化、差异化、特色化经营。建立“精品民宿”电商平台,多渠道加强宣传推介,有效提升民宿知名度、美誉度、影响力。积极开发“景区+民宿”“文化+民宿”“美食+民宿”等模式,促进农民富裕,探索打造有山、有水、有乡愁的民宿发展“增城样本”。目前,全区共有民宿126家,其中精品民宿30家。

汕尾市陆丰市今年来共引进民宿、田园综合体等项目21个。通过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旅游业、文创业快速发展,群众“一年四季有活干,春夏秋冬有钱赚”,村民、商户吃上了“旅游饭”。

发展乡村民宿坚持“五要五不要”

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民宿发展。1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农村消费提质升级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明确提出要支持乡村民宿提升消费,推进乡村民宿特色化、集群化、规范化、品牌化发展,打造高品质乡村民宿。

会议提出,要正确引导广东省乡村民宿发展,重点防止五种倾向,即坚持市场主导,防止政府过度干预、大包大揽。坚持因地制宜,防止村村点火、处处冒烟。坚持试点先行,防止刮风搞运动、一哄而上。坚持依法依规,防止变形走样、搞房地产。坚持共建共享,防止农民成为局外人、旁观者。

会议强调,要科学谋划务实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带,为乡村民宿发展提供重要依托,把乡村振兴示范带打造成广东省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集聚区”“示范区”“先行区”。

会议要求广东各地发展乡村民宿要抓好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制订乡村民宿规划,夯实乡村民宿发展基础,培育一批乡村民宿市场主体,制定乡村民宿的扶持政策,加强乡村民宿的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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