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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加强留守儿童保障关爱工作

作者:何楠
2018-12-24
农业新闻

  今年以来,广西百色市右江区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强化家庭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意识和能力,综合运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安全保障等政策措施,为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加强监护工作。该区要求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和抚养、教育义务。外出务工人员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让不满16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生活。外出务工人员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常联系、多见面,给予更多亲情关爱。父母土壤经过数十年的耕种,早已伤痕累累,面对农民们一年一度的耕种更是“疲于应战”,土壤中的营养成分已经被榨干,所以当专家们面对这样的情况,提出了新的理念,那就是提高肥料的利用率“迫在眉睫”。或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由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后果严重的,公安等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对纳入孤儿安置渠道的困境儿童,按照有利于孤儿健康成长的原则,采取亲属抚养、机构养育、家庭寄养和依法收养等方式妥善安置。对于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无其他监护人的儿童,以及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和查找不到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打拐解救儿童,由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

  健全保护机制。村(居)委会设立专(兼)职儿童福利督导员,配备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落实相关待遇。儿童福利督导员负责儿童保障政策宣传和日常工作,通过全面排查、定期走访及时掌握困境儿童家庭、监护、就学等基本情况,指导监督家庭依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并通过村(居)委会向乡镇(街道)报告情况。村(居)委会对于发现的儿童及其家庭,属于家庭经济贫困、儿童自身残疾等困难情形的,告知或协助其申请相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保障;属于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导致儿童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落实强制报告责任;并积极协助乡镇(街道)、民政、妇儿工、教育、卫计、人社等部门及公安机关、残联组织开展儿童保障相关工作。

  加强保障制度。对于无法定抚养人的儿童,纳入孤儿保障范围。对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法定抚养人无抚养能力的未满16周岁儿童,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于法定抚养人有抚养能力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并适当提高救助水平。对于遭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家庭的儿童,按规定实施临时救助时适当提高对儿童的救助水平。整合保险、应急救助及慈善援助等资源,形成困境儿童医疗保障合力。对于困难的重病、重残儿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按规定给予适当倾斜。对于6岁以下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加快建立康复救助制度,逐步实现免费得到手术、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服务。

  健全关爱体系。设立区级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发挥枢纽平台作用,统筹做好儿童保障培训、示范和服务工作。建立由区人民政府领导,相关部门参与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统筹做好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政策落实和指导、协调、督查等工作。建立面向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包括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安全保护机制。依托儿童福利机构、救助保护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等,健全儿童服务网络,辐射城乡社区,发挥临时庇护、收留抚养、福利服务等功能。乡镇(街道)设立儿童福利服务工作站,采取“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模式,指导儿童福利督导员开展工作,面向本区儿童提供服务;及时办理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及其家庭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安全保护等事务。依托“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和服务窗口,及时受理、初审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有关保障政策的申请,协助做好申请批准和资金发放工作。村(居)委会设立具有儿童娱乐、学习等功能的儿童家园(之家),以儿童福利督导员为主体,面向社区内儿童及家庭开展活动、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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