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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义乌推进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

作者:李龙明
2018-11-01
农业新闻

  近日,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法律制度研究成果发布与研讨会在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召开。

  2015年3月,义乌市在全国首次提出了农户资格权概念并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今年初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1月15日,原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我国将采取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方式,对现有宅基地制度进行改革,并从法理层面积极探索“三权分置”的实现方式。5月25日,自然资源部部长陆昊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推进会上,提出宅基地制度改革中的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载体、形式、外延界定按法理进行改革。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课题组承担了义乌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法律制度研究,课题组结合义乌市和其他试点地区在宅基地改革方面的实证研究,在义乌市针对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进行了充分而细致的调研,实地走访了许多村庄和农户,听取了各方面意见建议,形成了调研报告。该报告从我国宅基地使用权法律制度的发展沿革、现行宅基地使用权制度面临的困境及其根源、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重大意义、“三权分置”改革的落实路径、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来源、“农民集体”法人成员资格的确认标准、宅基地资格权的内容与实现方式、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方式、义乌实践经验等方面,对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在法理层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成果发布会上,来自全国人大农村和农业委员会、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自然资源部土地政研中心、法律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多位知名专家学者,充分肯定了义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和义乌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法律制度研究成果报告,并对该成果报告提出了修改完善的建议意见,最终使义乌的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成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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