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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清算农村集体资产

作者:张龙
2018-09-20
农业新闻

  近日,宁夏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现场观摩推进会在灵武市举办。会议旨在总结学习宁夏自治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在保证工作质量前提下进一步加快进度,解决发现的新问题。各市、县(区)农经站站长及清产核资具体工作人员共7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现场观摩了灵武市郝家桥镇崔渠口村、郝家桥村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推进情况,通报了截至8月底全区各地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工作,灵武市、惠农区等6个县(区)代表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要求,一是加快工作进度。清产核资工作内容多,技术要求高,各地要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要求,加强督导检查和业务指导,把握好清产核资工作时间节点要求,倒排工期,确保10月底前完成清查核实的所有工作。二是规范资产审批流程。对债权债务核销、资产盘盈盘亏处置等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张榜公示无异议,报乡镇审核批准后,按照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三是强化账外资产清查。对捐赠、部门划拨及盘盈等形成的资产,要及时登记造册,完善资产划拨手续,有原始凭证的,按记载价值入账,无法取得原始凭证的,通过资产估价确认价值入账;对一些长期借款及未付款项的处理,要采取面询、函证等方式逐一与对方单位和个人进行核对,取得书面核对凭证,查清原因、到期时间和审批人等,对有争议的债权,要明确债权关系,对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要明确责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销;对盘亏的资产,属于报废的要有影像资料留存,属于丢失的要有确凿的证明;对长期借出未按规定手续租赁转让的,要清理收回或补办手续;对长期占用村集体资金和资产的,要如数退赔;资源性资产的清查要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集体林权、草原确权登记颁证等不动产登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相衔接。四是健全管理制度。国家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先行制定农村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监督管理、年度清查和定期报告制度。其他县(区)也要同步跟进,建立健全上述管理制度,为下一步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顺利推进打好基础。五是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进一步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逐步形成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结合本次清产核资工作,组织力量对集体财务管理混乱的村进行集中清理整顿,防止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六是做好检查验收。目前宁夏自治区清产核资工作已进入最后攻坚期,各地要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整理归档清产核资过程中形成的各类表册、影像图册、会议纪要、方案文件及公示公开资料等,做好各个环节的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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