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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预计9000余艘渔船进港“休息”

作者:马俊明
2018-04-28
政策法规

  记者从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获悉,今年广西将持续执行“史上最严”海洋伏季休渔制度,休渔时间维持3个半月不变。

  为确保休渔渔船安全度休和渔区社会稳定,4月25日至28日,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专门安排工作组到沿海三市渔港、码头,详细检查海洋伏季休渔准备和安全工作。

  根据农业部的统一部署并结合广西实际,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日前发布公告规定:今年广西海洋伏季休渔时间从5月1日12时起至8月16日12时止,共3个半月;休渔海域是北纬12度以北至“闽粤海域交界线”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休渔作业类型为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

  港窄船多是广西沿海长期以来的实际情况。按照制度要求,今年广西应休渔渔船预计有9000多艘,给海洋伏季休渔工作带来巨大挑战。目前,全区海洋和渔业部门已落实全部休渔渔船名单,并通过制定和实施海洋伏季休渔渔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海上巡航执法行动以及港口、锚地和渔船停泊区监管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细则,努力确保伏季休渔管理无死角、无盲点。

  据悉,休渔期间,广西所有应休渔渔船必须回船籍港休渔。因特殊情况,休渔渔船需在外港停泊休渔的,须取得渔港所在地管理机关同意并经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批准,否则按违反休渔规定论处。对违反伏季休渔规定的渔船,将没收渔获物、渔具,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在休渔期结束后还要集中违规渔船船主、船长办班学习15天;涉渔“三无”船舶按有关规定将采取拆解、投放人工鱼礁或其他不可逆的方式进行处理。同时,还将视违法违规情节扣减年度渔用油价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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