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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新时代让谁来“种地”?

作者:何书东
2019-05-20
农业新闻

  春暖花开,阳光和煦,正是播种好时节。

  浙江省宁波市政协机关6楼会议室里,市政协召开的“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委员月谈会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宁波市政协的领导、委员们与宁波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规划局、财政局、发改委、供销社等单位负责人等济济一堂,面对面协商一个问题:新时代,让谁来“种地”?

  什么季节种什么作物。这种传统农耕时代的农业生产方式,在现代种植技术提升、市场需求多样化、农村大量劳动力流失等因素影响下,逐渐土崩瓦解,留守在农村的传统农民大多也变成了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据统计,到去年底,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2610家,其中部、省、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为31家、63家和140家。

  与此同时,一些具有一定现代农业知识的返乡人员办起大批家庭农场,承包农民土地、雇用农民按标准耕作,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一。据统计,到去年底全市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总数达到4728家,其中市级示范家庭农场255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26家。此外全市还有经营规模1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大户2.7万户左右。

  而且,“种地”的外延也逐步扩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经不再局限于种地本身,于是以农产品加工为主业的农业龙头企业出现并日趋壮大。据统计,到去年底,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83家,其中产值亿元以上的企业有79家、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有144家。

  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都是现代农业“主战场”上的“主力军”。

  然而,委员们在对我市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状况的调研中发现,要发挥好这支“主力军”的作用,仍有四大问题亟待解决,分别是经营主体实力不够强、经营主体综合素质不够高、农民合作社组织化程度不够高、农业服务型经营主体缺乏。

  壮大经营主体实力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抓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发展工作,才能牵住产业振兴的‘牛鼻子’。”委员们一针见血。

  从调研结果看,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力不够强。据统计,全市农业龙头企业近九成从事初加工,深加工能力不足,核心竞争力不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规模偏小,带动作用偏弱,全市社员数在100人以上的合作社仅30家左右。家庭农场年销售额50万元以下的占73%,很多家庭农场与市场对接紧密度不高,销售渠道单一,存在较大市场风险。

  委员们认为,宁波人多地少,地块分散,成本优势、土地优势、资源优势都不突出,分散式、传统式经营毫无竞争力可言。必须引进先进的生产要素,加快农业科技推广应用,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农业效率,降低生产成本。而只有新型经营主体才会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先进的农业装备,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也只有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新技术、新品种、新理念引入农村,持续推动优质安全农产品更好、更有效率地流向消费者,才能更好地解决农业供给侧存在的结构性问题。

  委员们建议,要加强科技创新。引导农业龙头骨干企业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生产方式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提升市场竞争力。要延长产业链条。鼓励经营主体以产业链条延伸、农业功能拓展等为重点,推进农业上下游产业、前后环节有效联接,加快农业全产业链发展。要提高经营主体综合竞争力。倡导有能力的种业企业建立自己的品种研发部门,与科研机构开展科技合作;指导家庭农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优势产业与产品,提升核心竞争力。

  委员们还建议,我市要根据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研究制订并加快出台《宁波市加快完善培育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并确保政策执行到位、落到实处。要尽快修订完善金融信贷、农业保险、企业技改、市场营销、科技研发、人才培养、土地流转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实施细则,落实农业生产用水、用电价格优惠和税收减免政策;统筹整合后的财政涉农资金,更多地投向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提高使用绩效,增强发展信心。要尽快兑现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3000万元市现代种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承诺。

  提升经营主体综合素质

  在宁波,已经有这样一群由“80后”“90后”年轻人组成的青年“农创客”,他们在广袤的田野上点燃激情,播种希望,用自己的耕耘和汗水,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埋头解答着新时代乡村振兴这道“必答题”。

  但是,我们必须面对一个事实:青年“农创客”毕竟还只是极少数。数据显示,到去年底,全市入库农村实用人才18.64万人,其中初中及以下学历11.3万人,占60%,年龄50周岁以上的8.4万人,占45%。农业经营主体综合素质不强,农业专业化人才十分缺乏。

  实现农业现代化,人才支撑是基础。

  “要出台政策措施,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去创业,鼓励进城务工的农村青年返乡创业。”委员们建议,必须千方百计扩大农业创业青年的数量,激发他们到农村开办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的热情,引导他们学习现代农业经营技能,全面提升自我发展能力,成为乡村振兴的“新鲜血液”。

  农村为数最多的低学历传统农民怎么办?“传统农民也是农业发展需要的人才。要通过多方面、多层次的知识技能培训,让传统农户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术,逐渐成为有技术、会管理的新型农民。”委员们建议。

  委员们还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建立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人才库,整合各渠道培训资金资源,分层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工作,实施制度化、常态化的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机制,着力培养一支观念新、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专业队伍。培训要突出实用性和针对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感兴趣的新技术、新品种、新业态和市场营销、农产品质量安全、品牌建设等方面要重点培训,不断提升经营者整体素质,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注入新的动能。

  构建经营主体发展良性机制

  “当前我市年销售额100万元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762家,占合作社总数的29%,1000万元以上的仅70家,少数合作社无法正常经营,沦为‘空壳社&据了解,今年为更加贴近居民,融入居民,天津市全力推进道路、社区、河道等秋植工程。不光是要做到注重居民需求,还会增加不少设施建设,不齐美中不足的地方。全天津市秋植工程建设预计将在12月中旬才能全部完工。rsquo;。”委员们以我市少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为例说开了。

  “不少合作社名不副实,没有真正合作起来。”有委员指出,有的合作社只在销售环节才有真正的合作,农产品从播种到收获的整个过程都是各干各的,没有统一性、规范性,入社成员也没有归属感,合作社整体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

  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相似,我市的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与农业现代化需求还不相适应。委员们建议,要深入研究分析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找准短板,既解决经营主体自身存在的问题,又着力破解阻碍主体发展的用地、融资、人才等瓶颈制约,切实建立经营主体发展的良性机制。

  委员们建议,要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内部管理、经营模式、市场绩效等方面的引导提升。对家庭农场,注重经营规模和市场对接,着力提升经营效益;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重运行规范和服务拓展,着力提升辐射带动能力;对农业龙头企业,注重加工转化和产业融合,着力提升全产业链发展水平。组织开展示范主体的评选活动,培育一批经营好、实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典型示范作用。通过多种途径积极推广、大力宣传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积极参与现代农业的良好氛围。

  委员们对农民合作社发展提出更加具体的建议。委员们指出,要加强清理整顿与规范提升。对不规范运行的合作社进行分类清理整顿,依法引导“空壳社”等开展注销登记;对成员20名以上、年经营性收入100万元以上、运行质量较好的合作社进行重点培育;加大对全产业链、全要素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组建的支持力度。要开展示范创建。开展市级示范合作社评选、监测,积极培育省、国家级示范合作社。要给予项目支持。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带动能力、加工营销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构建社会力量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良性机制。

  委员们还建议,要完善农业设施用地政策。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地、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激活农村闲置资源,缓解经营主体在结构调整、融合发展中的设施用地问题。要加大对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创新涉农信贷产品,推进土地(林地)经营权、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订单、保单的抵(质)押贷款业务,解决经营主体融资难题。

  发展农业服务型经营主体

  “农业服务型经营主体,是现代农业发展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但我市农业服务型经营主体发展依然滞后,无法适应新形势下农业发展的新需求。“我市农业服务组织服务手段单一、水平不高、机制不活。”委员们毫不客气地指出。

  据统计,目前全市仅有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343家,病虫害统防统治植保合作社20家,农资批发点91个。这些农业服务型经营主体整体实力不强,覆盖面窄,带动力弱,无法满足经营主体发展需求。

  委员们建议,要不断健全公益性服务组织。加强基层农技推广等公益性服务机构建设,健全激励机制,创新农业公益性服务有效供给机制和实现形式。要大力发展经营性社会化服务组织。采取政府扶持、金融支持等措施,加快培育经营性社会化服务组织。要推进农业生产托管。建立健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机制,加强对小农户的产前、产中、产后托管服务,推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众志成城难事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成长发展,涉及方方面面的工作,需要相关部门乃至全社会的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委员们最后指出,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到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是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相互间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结合各自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抓住农村产业振兴的“牛鼻子”

  有人说,农村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牛鼻子”。这话不假。但要说谁是农村产业振兴的“牛鼻子”,那就非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可。

  为什么这样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无非就是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几类,而他们所拥有的人才却是其中最重要的因素。传统农民为什么丰收不增收?因为他们不懂市场营销,不懂品牌经营,不会通过生产加工来增加附加值……然而,这些问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都能解决,因为这些经营主体中有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有创意、有情怀、有抱负的人才,他们知道怎样让农产品更值钱更好卖,甚至还知道用哪些种植技术更省力更省钱。

  就在今年五四青年节前夕,记者赴鄞州区横溪镇的兴艺农场采访了在农村创业十年的大学生“农创客”姚春梅。已经成为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的她,早已从当年单纯建设一座“花果山”的理想中走出,成功开启了“水果采摘游”,把大股城市人流吸引过来,为当地餐饮等其他产业的发展所用。这是一个农村创业人才带动旅游业等第三产业发展的典型例证。

  农村产业振兴,离不开人才。农村是一片正在开拓中的处女地,是年轻人希望的田野。农村产业振兴需要人才,人才需要一个能让他们大展宏图的舞台。唯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才能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才能让人才找到用武之地。

  因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和发展,就是农村产业振兴的“牛鼻子”。培育和发展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产业振兴就有了渴盼的有用之才,就真真切切地抓住了农村产业振兴的这个“牛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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