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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助力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作者:丁龙东
2021-06-21
农业新闻

本溪满族自治县观音阁街道办事处小市村是全国374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之一。自2017年产权制度改革开展以来,小市村扎实落实清产核资工作,稳妥推进成员身份界定,合理设置股权,积极申请登记赋码,成立了本溪市第一家股份经济合作社,为全市产权制度改革理清了思路、积累了经验。

一、加强组织领导,营造改革氛围

一是成立组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村主任、村第一书记为组长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方法、实施步骤、工作标准和人员职责。二是全面部署。召开全村三级干部大会2次、专门工作推进会议5次、现场观摩会3次,对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内容、要求集中宣讲,让组织实施改革的工作人员熟知政策、掌握标准、懂得方法,培养了一批“明白人”。三是广泛宣传。举办培训班8期,累计培训100余人次,发放指导材料10余种,工作材料350余张,印发《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1400余份,召开各类座谈会10余次。在群众中借助各类载体,用朴实的话向农民宣传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赢利农民的支持。

二、科学采取举措,稳步推进改革

为了破解产权制度改革存在问题,确保全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扎实稳步推进,村“两委”制定了时间表、路线图,科学安排工作步骤,有效衔接工作流程,全力推进,稳步实施。在清产核资上,全面核实集体资源资产,建立台账,做到了“一件不落”;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经民主讨论,确定适宜本村的差别化成员认定办法,实现成员身份确认广覆盖;在股权设置上,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只设基本股;在成立股份合作社过程中,严格成员代表、理事会、监事会选举程序,实现众望所归。小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后,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依据《本溪满族自治县关于规范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通知》和《本溪满族自治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还配套了相应的制度和规章。

三、探索账务分设,规范集体经济组织运行

新成立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村信用社开立了基本账户,与村委会账目分开,独立建账核算。除财政转移支付及各级政府部门用于村级公益事业拨款、村党组织运行经费等与日常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相关活动的财务核算外,其他经营活动都纳入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内核算,对集体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收入、支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进行独立核算。实行严格的财务公开制度,发挥监事会的监督管理作用,保障村集体经济成员进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

四、拓展增收渠道,分享改革红利

通过产权制度改革,村经营性资产总额为4.769.019.41元,每股资产为1225.02元。2019年9月,3893名成员以集体经营性资产量化股金入股,折合每人1225.02元,相当于每人获得1225.02元的原始股。整合近3000平方米门市房资源并入餐饮商业圈,发展壮大规模化餐饮业“小市羊汤一条街”项目。目前,该项目年增加村集体收益60万元,带动村民就业235人。同时,股份经济合作社不断整合各类资金,吸引外来投资,发展林下种植项目,村民从事林下参种植、到羊汤馆打工,每人每天至少赚100元,有经营能力的村民通过承包经营林下参种植和羊汤馆赚得更多。2019年,在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推动下,全村人均收入达到1.8万元,26户贫困户、49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在保持经营性资产收益的同时,联合社大力为村民开展公益性服务,修路、修水、维护照明设施、清理卫生环境等,村集体经济组织今年为每人补助交纳合作医疗200元,共计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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