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浙江省畜牧兽医局发布三封公开信,对生猪及产品调运做了相关规定。这是继湖北、山东之后第三个发布三封公开信的省份。三省在公开信中对生猪调运的要求有所差异。其中,浙江省对于生猪跨省调运的要求最为严格。
浙江省:浙江全省暂停从省外调入生猪(包括种猪),暂停向省外调出生猪(包括种猪),暂停时间到浙江省及全部相邻省份解除疫情封锁为止。严禁从浙江省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明确禁止的省份调入生猪产品。
山东省:暂停向省外调出生猪(不含种猪,下同),暂停从省外调入生猪,暂停时间到山东省全部相邻省份解除疫情封锁为止。确需跨省调运种猪的,每头种猪均需提交有非洲猪瘟检测资质的实验室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山东全省暂时关闭生猪交易市场。禁止从疫区市或者有两个及以上市发生疫情的省调入生猪产品。
湖北省:湖北省对生猪调运实施最严格的监管,禁止已发生疫情省份、途经疫区省份和相邻疫情省份的生猪调入湖北。严禁从辽宁沈阳、河南郑州、江苏连云港等非洲猪瘟高风险区引种和调运生猪;跨风险区引种和调运生猪的,必须按规定报告,并进行隔离观察,合格的方可混群饲养。暂停湖北省生猪外调,立即关闭湖北省内生猪交易市场。
严禁从辽宁沈阳、河南郑州、江苏连云港等高风险区调运生猪或未经高温处理的生猪产品。从低风险区调入的不得途经高风险区。